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手术台(以下简称手术台)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手术台,该产品供胸、腹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泌尿科等施行一般手术用。
标准编号:YY/T 1106-2008
标准名称:电动手术台
英文名称:Electrically powered operating table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06-01
替代情况:替代YY 91106-1999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员:许跃民、孙健
文件大小:466.01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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