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高排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禁限行(用)区域(低排放区)划定及调整(下称区域划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主体、工作程序、技术要求、执行与调整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各城市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城市高排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禁限行(用)区域划定及调整工作。
标准编号:T/LNSES 003-2025
标准名称:高排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禁限行(用)区域(低排放区)划定管理技术指南
发布部门: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日期:2025-02-20
实施日期:2025-03-01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沈阳中纽科技有限公司、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师范大学、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李一倬、赵宏德、张威、代洲、于石、柳艳君、崔涤尘、王德安、白莹莹、陈刚、张丁楠、唐亮、赵晶晶、刘鹏、罗彩峰、孙世凯、朱任杰、郭思晓、杨国玉、王澜懿、董佳宁、张峰龙、王莹、李人杰、鞠洪涛、马明远、汪慧玲、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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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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