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挤出的生乳应在2小时之内冷却到0℃~4℃ ,到公司后如不能及时处理,应进行冷藏贮存,贮存温度不超过 7℃ ,生乳挤出后在贮奶罐的贮存时间应不超过 24 小时。
2. 生乳运输应采用密闭的、洁净的、经消毒的生鲜乳专运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温度控制在0℃~6℃。
标准编号:T/SRX 009-2024
标准名称:生鲜羊乳贮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陕西省乳品工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4-09-01
实施日期:2024-10-01
起草单位: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秦龙天润乳业有限公司、西安金世康乳业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秦龙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秦龙天润乳业有限公司、西安金世康乳业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
起草人员:冯鹏、杜管利、郑小艳、刘永峰、张琦、胡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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