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2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源水经处理后,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3 水源卫生防护: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
4.1.4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标准编号:T/ZZFSA 009-2023
标准名称:瓶(桶、袋)装饮用水
发布部门:郑州市食品安全协会
发布日期:2023-11-21
实施日期:2023-11-21
起草单位:郑州市食品安全协会、河南心思源优佳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大河人家饮品有限公司、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农工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郑娃饮用水有限公司、郑州市家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河南水博士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李廷渲、方镇、张瑞娟、黄亚萍、张荣、李杜娟、吕崇伟
文件大小:200.0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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